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自贡市贯彻执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2 19:39:4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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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王乐乐

近4,市人大常委会对自贡市贯彻执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调研。当天,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贡井区五宝镇王家村供销社、荣县鼎新镇老当村供销社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市供销系统贯彻执行《条例》的进展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供销系统自《条例》施行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调研组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理顺管理运营和运行体制,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调研组强调,要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职责任务、体系机制和功能定位,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进一步拓展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能力。要聚焦供销社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谋划、调研和推进关键性改革举措,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办法破解难题,扎实推进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服务,畅通城乡要素流通,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要充分发挥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作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农产品销售、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全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据了解,2023年以来,全市建成高质量基层社15个;沿滩区和荣县成功争取到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项目,并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966余万元;贡井区供销社成功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面积达7600亩,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6万元;市供销社分别与农行、电信、邮政等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供销+”模式整合资源,建成集采集配中心4个、供销商贸综合体1个。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谦参加调研。

受访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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