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方式 今年环境执法免罚超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7-02 19:40:3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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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黄鸿

63284,2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在生态环境领域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通过进一步规范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情形,依法对四件案件免罚,免罚金额超300万元。

今年,我市在加大设备更新和实战练兵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监督帮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专项排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监测数据及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6件,罚款332.44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6件,实施查封扣押10件、限产停产2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

同时,我市不断强化联动协作,与泸州、内江、乐山、宜宾签订《川南5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统筹建立川南5市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跨区域环境监管体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学习交流机制,并就增强区域协作、妥善应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共同推进区域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完善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川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合作,加强了交界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监管。

自去年制定出台《自贡市生态环境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不罚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我市梳理并列出15项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情形,今年以来全市免罚案件达4件,免罚金额300余万元。同时,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帮扶,动态更新正面清单企业42家,完善“一企一档”环保档案库,建档立卡企业70余家,开展入企环保培训宣传5次,服务企业约20家次。

为推进非现场监管,我市新建“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部门联动、交叉检查、专案查办等方式,用好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数字化手段,提升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分析、溯源、查处和精准打击能力。目前,我市共有155家企业运行自动监控系统、59家企业安装视频或用电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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