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乡村振兴 法官巧化解6年积案
    发布时间:2024-07-02 19:40:5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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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映雪 12 叶艳

“感谢法官,这么多年的土地纠纷终于了了,几十户村民揪着的心也终于放下。”近4,贡井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历时6年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高兴地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主动履行约定义务。至此,这场耗时已久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圆满落幕。

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贡井区人民法院供图

时间回溯到2018年,自贡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自流井区某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土地122.823亩用于经济作物种植。由于经营不善、资金流断裂等多重因素,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承包款,且不处置承包土地上的附着物,致使该宗土地一直被侵占,对集体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自流井区某村民小组多次催收无果,遂将其告上法庭。然而,被告自贡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文书迟迟履行不到位。在经原告自流井区某村民小组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受理后,贡井法院立即采取行动,辗转多次到现场进行勘查、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困难,并主动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案情知情人等同承办法官一起参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工作,努力找寻矛盾症结、和解途径。

据执行法官调查了解,该宗土地上种植的林木及其附着物(鸡舍配套用房、鸡舍等构筑物)上涉有抵押权并抵押给了另外两家公司。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法官直觉这将是一个关键的突破口,于是开始了三方的走访约谈工作。一方面找到被执行公司针对该案如何化解听取意见,在知晓该公司目前无实质经营且拿不出任何资金支付土地承包款后,提出能否用该宗土地上种植的林木及其附着物用于偿付土地承包费的可能性方案。另一方面协同自流井区检察院,积极与抵押权人(某某担保公司)进行沟通,鉴于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表大力支持,抵押权人同意放弃该宗土地上种植的林木及其附着物上设立的抵押权。最后认真听取村组意见,讨论执行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公司用土地附着物偿付该宗土地承包款。从对立争执到握手言和,数年积怨一朝化解,承办法官受到当地村民大力称赞。

“涉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不仅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更关乎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贡井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针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案件执行难问题,将注重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形成联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强健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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