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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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5 16:40:01
201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4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表现;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11月27日前取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至2017年11月27日。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邮箱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27日09:00—11月29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11月28日09:00—11月30日11:30。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2017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qdzyjsxygkzp@163.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其他时间报名不予受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如“张三+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3、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邮箱回复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诚信承诺书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7年11月27日之前取得)。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属无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定向、委培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主要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心理素质以及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考试方法为试讲(说课)加综合答辩。试讲(说课)时间20分钟,综合答辩时间10分钟。
四、成绩核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结束后,总成绩于当天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tc.edu.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根据有关规定,拟聘用的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qtc.edu.cn)发布的考试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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