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组合拳”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4-07-09 08:58:5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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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前,辽宁省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2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从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精简优化求职手续等6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出补贴“大礼包”。

通知提出,企业招用毕业2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2123431466,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招用毕业2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2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的最长不超过6个34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2123431466;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内的符合条件企业,可预拨不超过50%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余下部分在企业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拨付。

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毕业2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首次在辽宁省内创业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提升就业能力,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3至6个34,给予每人每341500至2000元培训补贴。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精简优化求职手续,促进市场化就业,精准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高校毕业生等青2群体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刘国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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