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标准
    发布时间:2024-07-09 10:36:5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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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标准?

1、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234周计算)

(1)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

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

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2)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

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

音乐、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6节

2、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240周计算)

小学教师每周2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1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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