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社厅出台措施 支持雄安新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09 10:49:46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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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讯 (通讯员 张祥庆 冀仁轩)为落实人才强冀战略,全力支持雄安新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近466,河北人社厅出台《支持雄安新区人才工作十五条政策措施》,服务雄安新区成为新时代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在加快建设雄安人才高地中贡献人社力量。

支持培养博士后青2科技人才。授权雄安新区按照规定条件自主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支持雄安新区企事业单位申报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加大博士后青2科技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人才选拔资助项目支持。授权雄安新区开展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评审,高层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优秀比例可适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拔尖人才专技、技能平台项目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选拔推荐工作中对雄安新区单列推荐指标。

加大职称工作支持力度。授权雄安新区对在外省市(除京津外)取得的中级、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认定。支持雄安新区开展技术经纪职称评审,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对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专业,可适当提高通过比例。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

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雄安新区根据实际需求可在现行政策规定基础上适当提高雄安新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中高级岗位不足时可采取特设岗位聘用急需紧缺人才。

支持发展技工教育。向雄安新区下放技工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审批权限,指导雄安新区技工院校聚焦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发展需求,优化调整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河北省技师学院(雄安校区)与河北省技师学院共享师资、设备等优质办学资源,服务雄安新区学校、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多层次需求。

推进京雄职业培训评价机构互认。结合雄安新区培训和评价需求,引导北京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到雄安新区开展评价工作,探索试行京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互认,北京市、河北省社会培训技能备案评价机构在雄安新区互认。

支持雄安新区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指导雄安新区建立健全工资激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研究制定疏解到雄安新区的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薪酬政策建议。

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建设。优先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条件的由省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1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支持雄安新区建立新区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由雄安新区给予资金支持加快建设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建设京津冀技工教育联盟。依托河北省技师学院和雄安新区兴达技工学校,协调北京、天津和河北技工院校、企业加快实施区域性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建设集教育教学、公共实训、人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京津冀技工教育联盟。

支持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产业园建设标准上给予政策支持,指导雄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力争20242建成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搭建国家级人才服务平台,集聚创新性、引领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高水平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

支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支持雄安新区事业单位采取考核、考察、面试等多种方式,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寻聘人才,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选聘方式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部省联合编制发布机制,结合雄安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实际需求,定期编制发布2度雄安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各类人才向雄安新区加快集聚。

加强京雄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指导雄安新区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需要,引进北京优质社会职业培训资源,加强京雄两地职业技能培训交流合作,联合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雄安招才引智品牌活动。京津冀人社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定期联合举办“雄安新区人才智力交流大会”服务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雄安新区就业创业。举办“雄安新区大型人力资源招聘大会”,促进当地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设置雄安新区人事考试考区。积极争取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支持,指导雄安新区按照人事考试考区建设标准设置考区,开展职业资格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更好服务雄安新区考生参加考试,促进雄安新区人事考试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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