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多举措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24-07-18 08:38:2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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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发展之本、幸福之源。今2以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社局结合实际,统筹整合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力量,务实举措,狠抓落实,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是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4周2宣传34活动,深入建筑工地、用工企业进行政策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发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自觉知法守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张贴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须知、“维权二维码”宣传海报,向项目参建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二是加强企业劳动关系“体检”。通过开展“劳动用工风险管理及处理技巧”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分析、仲裁员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疑惑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法律服务需求,从规章制度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关系解除等方面进行诊断评估,帮助企业查找、整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规范劳务派遣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童工、非法职业中介、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用人单位的服务与指导。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三课”服务,深入推进开工“面谈交底”第一课、施工“制度落实”第二课、完工“验收结清”第三课,讲解制度落实各环节的实践操作要求,确保参建各方准确理解和完整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对重点项目开展“联点包挂”,搭建服务企业双向高效沟通平台,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规范用工。

四是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扎实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级评价工作,扩大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覆盖范围,谋划打造一批新的服务站点,推动劳动关系服务站向基层社区延伸。依托劳动关系服务队,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企业完善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

五是健全劳动争议源头预防机制。深化“以和为贵·向和同行”仲裁服务工作品牌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指导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协商化解机制,选择永胜、鸿润、汇鑫等规模企业作为推进协商化解工作试点企业;加强乡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对调解组织案卷不完备、办案能力不高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导。组织开展“法铸和谐”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预防劳动争议能力,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双方权益。(陈乐有、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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