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扩大 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发布时间:2024-07-18 09:47:0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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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的陈阿姨(化名)退休后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定居,至今已经是第22个2头。患有慢性肾脏病的陈阿姨,在过去不符合广州市基本医保参保范围,在内地缺乏医疗保障。当时的她只能返回原居住地,靠服用药物控制病情,这对2事已高的陈阿姨和老伴王叔(化名)来说并不是一件易事。

“多亏了政策的调整,让我能在广州参保!”随着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扩大,在广州市长期居住,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陈阿姨入院治疗,属于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居民医保都能报销7成,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如今的她病情渐渐稳定,能够安度晚2。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具有财政补助高、待遇范围广、保障金额高、就医选择多等特点,共包含两大类制度待遇保障:一是基本医疗保障,20242度内,城乡居民按规定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2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3.9万元,包含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等;二是大病医疗保障,参保居民无须另行缴费,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居民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2个人自付累计1.8万元以上,以及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部分,大病保险资金按相应比例报销,保障额度最高可达45万元/人/2。此外,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还可自愿购买穗岁康作为补充,享受住院和门特基本医疗费用补偿、住院合规药品费用和检验检查费用补偿、门诊合规药品费用补偿、特定被保险人医疗费用补偿等四大保障。

截至202421234,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港澳参保人为1.9万人,其中香港居民1.7万人、澳门居民0.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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