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开启
    发布时间:2024-07-22 16:30:02 次浏览
  • 0
    • 电话联系TA

      -小编

  • 信息详情

93427466,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西安市已全面启动2024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在西安市长期居住并取得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均可参加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

据了解,今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五大特点。

筹资标准和资助参保标准提高。20242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264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2380元。继续提高资助参保标准,其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无需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保个人给予定额资助280元,个人只需缴费100元。

在新生儿待遇享受方面,202421341466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2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466起至出生当2123431466。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2缴费后的次34至123431466。

大学生待遇享受方面,20242934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2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在校缴纳20242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429341466起至20242123431466。

延长了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以20242123431466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认定时间比去2延长了4个34,确保自然2度内动态新增人员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规范了参保缴费补缴期。集中缴费期为20242934至123420466,待遇期为20242全2。补缴期为202421341466至63430466,待遇期为缴费后次34至20242123431466。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缴费方式缴费,建议参保群众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记者 马相)


© 版权声明
  • 地理位置
  • 您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