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安全小铃铛(2024/7/22)
    发布时间:2024-07-25 13:39:0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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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通报

长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8人受伤

据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73214晚8时47分,一辆车牌号为湘ADH7367小轿车由东往西行驶至解放路黄兴路口等待绿灯时,突然闯红灯,先后撞上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及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辆,造成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1人伤势较重、5人伤势较轻。伤者正在全力救治中。

目前,肇事司机刘某辉(男,47岁,无违法犯罪前科)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已排除酒驾、毒驾。经初步核查,刘某辉系长沙某汽车租赁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其驾驶的网约车湘ADH7367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其在等待绿灯时,转身清理后座物品,导致车辆失控。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央广网)

汕头金平区一商住楼煤气瓶爆炸,致1人重伤3人轻伤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应急管理局73214发布通报,73214上午5时38分左右,小公园街道福祥一商住楼发生一起煤气瓶爆炸事件。事发后,区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前往处置救援。目前4名伤者已及时送医治疗,其中1名重伤者正在全力救治,其他3名伤者伤势轻微。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加紧进行中。(来源:界面新闻)

自然灾害通报

四川雅安汉源县山洪泥石流灾害已致10人死亡

新华社四川汉源73214电2214从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马烈乡“7·20”山洪暴雨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部了解到,截至21416时,已发现遇难者10人,29人失联。(来源:新华社)

孟买遭遇暴雨袭击,城市大面积内涝

当地时间73214,印度金融首都孟买遭遇持续强降雨,引发城市内涝。由于天气恶劣和能见度低,贾特拉帕蒂·希瓦吉·马哈拉吉国际机场的航班运营被短暂暂停两次。(来源:孟买指南)

应急普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 35181-2017)

4.3 技术论证专家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人数不应少于7人。 

4.4 集体讨论或技术论证时,可以听取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事故典型案例剖析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繁科技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1号能源站“4·3”较大火灾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43349:00左右,位于三亚市崖州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繁科技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1号能源站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280㎡,火灾造成3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7.59万元。

二、事故定性及原因分析

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三亚丰森劳务公司焊工周磊在蓄冰池内侧板处动火作业时,引燃了蓄冰池西北侧墙聚脲和聚氨酯保温材料,且未能及时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导致蓄冰池内作业的3人未能撤离火场而窒息死亡。

三、事故单位及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1.三亚丰森劳务公司。对有限空间内热切割与焊接动火危险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清,安全管理失管失控,在开展集中供冷项目1号能源站蓄冰池钢板维修过程中,未按照维修方案作业,危险作业管理混乱,违规作业;事故发生当天,涉事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2.三亚兴森建筑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三亚丰森劳务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垂直管理与责任关系不明晰,现场管理责任不明晰;动火作业票申请由三亚兴森建筑公司提出申请,但所有作业人员均隶属于三亚丰森劳务公司;对进场作业三亚丰森劳务公司人员安全交底不清,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蓄冰池侧板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2024年4334事故发生当天,未能及时制止涉事人员违规操作、冒险作业。

3.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公司(总包单位)。对集中供冷项目的有限空间内动火交叉作业的复合危险性认识明显不足,批准了有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按照三级动火进行管理;审批流程履行不到位,未针对危险作业环境进行现场确认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未能辨识有限空间内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特殊作业风险叠加的后果,致使现场作业安全风险叠加,未能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应急准备不到位。此外还存在现场调试、运营期安全管理不规范,未安排专人在消防控制室、工艺控制室进行值班和巡检等其他管理问题。

4.开发建设公司(建设单位)。在该集中供冷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就组织投入试运行,项目现场存在多处事故隐患未及时排查发现并整改闭环。此外,还存在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总包单位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公司、联合调试单位深圳前海中碳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责任交叉,责任划分不清晰的情况;开发建设公司有关负责人对集中供冷项目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5.深圳瑞捷公司(科技城管理局第三方质量安全咨询服务公司)。在对科技城管理局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未能及时有效辨识和管控安全风险重点部位,未及时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治管理区域范围内的项目重大事故隐患。

(二)行政审批单位

科技城管理局。在项目审批后履行事中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规划建设部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三亚崖州湾南繁科技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进行安全监管,但目前未纳入监管范畴,仅采取轮岗巡查模式进行帮扶指导,高风险作业监管力度不足,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

(三)属地政府、行业主管和综合监管部门

1.崖州区属地政府。未有效统筹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工作,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区域的行业、领域因空间规划和授权机制等因素存在行业主管、综合监管职责覆盖不全面问题。

2.新业态,新兴行业安全监管存盲区,各职能部门之间安全监管责任边界不清,未能组织实施有效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李某某、孙某某、姜某某均为三亚丰森劳务公司员工,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未取得焊工特种作业证件而违章动火作业,因3人均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韩啸,三亚兴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和三亚丰森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对事故负有相应管理责任。崔玉良,三亚丰森劳务公司集中供冷项目1号能源站现场负责人,未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相关管控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周磊,三亚丰森劳务公司集中供冷项目1号能源站焊工,未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在监护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实施了动火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三人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议予以行政处罚人员

(1)贺波,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公司集中供冷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应管理责任。林尤川,中咨公司集中供冷项目监理总监,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能识别到现场情况与施工方案存在严重不符合,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杜文天,开发建设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对工程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集中供冷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彻底,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以上三人,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张景峰,开发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年限半年。

(3)吴坤苗,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纪委监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由行政执法部门在影响期限内,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李永亮,科技城管理局规划建设部负责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纪委监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林玉婷,科技城管理局总规划师,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纪委监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1.三亚丰森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危险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严格落实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管控措施。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三亚兴森建筑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对危险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严格落实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安全管控措施。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公司(总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管控不到位。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开发建设公司(建设单位)。事发地集中供冷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就组织投入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5.深圳瑞捷公司(第三方质量安全咨询服务公司),未及时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治管理区域范围内的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建议科技城管理局对其实施相应安全质量考核与处罚。

6.科技城管理局(审批机构)对于授权范围内的审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责成科技城管理局向三亚市人民政府进行深刻检查。

五、工作建议

针对该起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一)全市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科技城管理局,一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齐抓共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水平,坚决堵住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开展对辖区建设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施工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排除事故隐患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加大4常巡查和监管力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应针对政府外派法定机构的管理运行独特性,论证行政审批和事前、事中、事后安全监督管理的关系,建立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

(三)全市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对于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属地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应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原则,明确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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