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会计学院2024年下半年预聘制博士专项招聘
    发布时间:2024-09-10 22:50:0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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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武汉商学院溯源于1963年创办的武汉市服务学校。1985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建立专科层次的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基础上建立本科层次的武汉商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教学业务归口湖北省教育厅管理。学校聚焦应用型人才培养,设有12个教学学院,开设有35个本科专业,覆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农学等学科门类。

会计学院自1973年开始开展会计人才培养,现设有财务管理系、审计系、会计系、会计学科建设工作室、企事业组织治理绩效研究学术团队等教学管理和科研机构,设有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管理机构。学院拥有校级一流专业财务管理专业,产学研试点建设专业审计学专业,和以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重点培育专业会计学专业,建有财务管理综合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智慧审计综合实验室、财务管理ERP实训室、审计综合实验室、数智财务综合实验室等综合实验室,先后与30余个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支持专业教学。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会计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双师"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师资队伍建设呈现整体良性发展态势,专业教学团队素质优良。现有教师40人,其中校内专职教师35人,校外兼职教师5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5人,占125%;研究生学历教师24人,占60%;教授5人,高级会计师3人,占20%,副教授11人,占275%;高级会计师3人,中级会计师8人,高级投资咨询师2人,"双师"比例达到了325%。教师教科研能力较强,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30项(省级8项,市级3项),教研项目46项(省级3项,市级13项),质量工程项目20项(省级3项);公开出版专著十余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核心论文35篇。

会计学院将持续紧扣学校的"三步走"战略和"十四五"规划,在学校"四个现代化"的指导下,凝心聚力,继往开来,走"国际化、数字化"建设之路;以"思政引领、科技赋能、工文结合、产教融合、国际视野、特色发展"统筹推进学科建设;用智慧+会计、大数据+审计、数字+财务管理推动专业建设;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深度融合的"思政+智能+会计"的人才培养体系;用人工智能、AI技术、数字技术推动课程建设;通过"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增强凝聚力"引培结合壮大师资队伍,与城市经济协同,与区域经济同频,打造学科有优势、专业有特色、机制有创新、科研有提升、平台有高度、成果有标志、品牌有效应、服务有认可的具有新时代特征、符合新商科建设要求的会计学院。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类型

预聘制(非编)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武汉商学院2024年下半年预聘制博士专项招聘岗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聘用类别

科研启动费

安家补贴

年薪

管理类型

预聘制第一类

博士研究生

10-30万元

50万元

30-50万元

预聘制合同管理

预聘制第二类

博士研究生

5-10万元

10万元

20-25万元

预聘制合同管理

聘用类别按照科研成果分为两个类别。

具体标准参照《武汉商学院预聘制管理办法》执行。

查询办法:

登陆武汉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文件制度栏查询。网址(HTTP://DWJSGZCW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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