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市舞蹈学校)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为适应学校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数: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各岗位共2人,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此限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任职要求 |
备注 |
1 |
语文 老师 |
1人 |
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师范类),研究生毕业者优先; 持有相应科目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对所授课程有深入研究,具有较丰富的中职语文教学经验,担任过备课组长、教研组长者优先; 有学科竞赛经验者,或在区级以上讲课、说课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者优先;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
编制内录用 |
2 |
出纳 |
1人 |
具备财务从业资格,通过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优先; 熟练掌握EXCEL等相关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和使用; 诚实守信、积极上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编制内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