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一所以纺织、服装、艺术设计为特色,理、工、艺、经、管、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由浙江理工大学参与举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现有31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其中电子信息工程、工商管理、产品设计、动画、纺织工程为省一流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产品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为省新兴特色专业,艺术与设计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两个学科获批省一流学科B类,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获批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崇尚科学,严谨治学,严守科研诚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要求,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二、人才层次
(一)A 类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在本学科领域做出较大学术贡献,具有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为省部级及以上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等,或经认定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二)B 类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两项中的一项。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 2 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1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国家奖排名前 5;由原国家工业主管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授予的全国性社会力量奖视同省部级奖,下同);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生第一,下同)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 SCI、EI、SS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3 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1 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 SCI、EI、SS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1篇;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 5 件,或获授权美国、欧洲、日本国际发明专利至少 2 件;
(4)主持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至少 1项;
(5)获得省部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教学或科研项目省部级至少 1 项、 厅局级至少 1 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至少 1 项(省部级三等奖个人排名第 1、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国家奖排名前5;含经认定的相当于省部级奖的全国性人文社科奖),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设计大赛奖项至少 1 项;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 SCI、SSCI、A&H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3 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 1 部且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或 SCI、SSCI、A&H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3)获得省部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C 类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且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符合以下两项中的一项。
1理工类,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 1 项,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至少 1 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一等奖排名前 2;省部级奖排名前 3, 国家奖有排名);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 SCI、EI、SS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2 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 1 部;
(3)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 4 件,或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及美国、欧洲、日本的国际发明专利合计至少 2 件(其中上述国际专利至少 1 件);
(4)主持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或参与编写行业及以上级别标准至少 1 项(个人排名前 3);
(5)获得厅局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2人文社科艺术类,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 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厅局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至少 1 项(厅局级二等奖个人排名第 1、一等奖排名前 2;省级奖排名前 3,国家奖有排名),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设计大赛奖项至少 1 项;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 SCI、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2 篇,或主编省部级教材、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等至少 1 部;
(3)获得厅局级正职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D 类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且近五年教学或科研业绩符合以下十项中的两项(应届毕业生可只符合第2项)。
1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至少 1 项,或厅局级项目至少 2项;
2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SCI、EI、SSCI 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2 篇;人文社科艺术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或 SCI、SSCI、A&HCI、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至少 2 篇;
3主编教材或出版专著、译著至少 1 部;
4参与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
5取得相关行业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设计大赛奖项至少 1 项;
7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肯定性批示;
8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至少 2 件;
9参与编写省级及以上级别标准 1 项(个人排名前 3);
10具有五年及以上上市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三、人才待遇
人才层次 |
购房补贴 |
人才津贴 |
科研启动费 |
A 类 |
一人一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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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 |
85-150 万 |
8 万/年,共三年 |
理工:35-100 万 人文艺术:20-40万 |
C 类 |
75 万 |
6 万/年,共三年 |
理工:20-50万 人文艺术:18-30万 |
D 类 |
65 万 |
4 万/年,共三年 |
理工:15-30万 人文艺术:8-20万 |
1对于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各项待遇可一人一议。 2符合相关条件的,学院协助申请上虞区下列人才待遇: (1)房票补贴:正高和全日制博士 60 万,副高和全日制硕士 30 万; (2)安家补贴:正高和全日制博士 25 万,副高和全日制硕士 15 万; (3)具体标准以最新政策为准。 3以上待遇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人才本人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