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根据学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报名。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更改信息。
(二)考核
本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招满即止,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
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班级、院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考核以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68161020
报名邮箱:kwxyrsc2024@163
联系人:谢老师、周老师
四、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0516-68161096
监督邮箱:kwjw@jsnu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2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来源:://kwxyjsnu/_t365/b9/37/c7151a37509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