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优秀运动员)(2024年度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2024-09-06 21:16:2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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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由浙江省体育局主管,接受浙江省教育厅指导,学院以竞技体育专业为特色,同时负责田径、钢架雪车、游泳、跳水、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体操、蹦技、篮球、排球、足球、沙滩排球、举重、武术、跆拳道、拳击、摔跤、柔道、散打等多个省级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3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优秀运动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本次优秀运动员岗位面向我省集中试训满六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试训运动员进行定向招聘。达到岗位对应运动项目技术等级为运动健将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不受试训要求限制。

(二)具体项目、人数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项目

人数

招聘条件

田径

8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游泳

6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羽毛球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艺术体操

2

达到艺术体操项目运动健将技术等级标准或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集体:1、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集体全能前6名;2、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大团体前3名。 个人:1、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少年组个人全能排名前16名、个人团体前3名(至少上2项);2、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成年组个人全能排名前16名、团体前4名;3、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大团体前3名。

体操

1

达到体操项目运动健将技术等级标准或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全国少年锦标赛或冠军赛年龄组个人全能前10名、单项前3名(必须全能排名前18名);2全国青年锦标赛或冠军赛年龄组个人全能排名前18名、团体前6名、单项前3名;3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个人全能排名前24名、团体前8名、单项前8名。

篮球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沙滩排球

3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跆拳道

3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举重

2

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女子霹雳舞项目优秀运动员

1

入选国家队(须提供国家队在训证明),达到岗位对应运动项目的运动健将技术等级标准,且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1、参加奥运会;2、获得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奥运会或全运会小项)前八名;3、获得亚运会(奥运会或全运会小项)冠军;4、获得全运会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比赛(奥运会或全运会小项)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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