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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科院校。学校现有济宁太白湖校区、任城校区和日照校区,占地总面积1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学校建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7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现有1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8240人,设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设33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医学教育为主体,涵盖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和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挂靠我校,主办《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为中国权威学术期刊,名列基础医学类期刊第一名,并入选"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1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2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2月2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被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宁医学院网站(://jnmc/)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疫情和岗位报名情况,适时通知应聘人员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教师1—王**—临床医学)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nmc_rsc@12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济宁医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5)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能够体现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只需封面、目录、摘要);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

(7)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相应证书、证明。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个人报名电子邮箱和我校人事处网站。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3616101

邮箱jnmc_rsc@126

岗位咨询: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济宁医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docx

来源:s://rscjnmc/2024/0202/c458a12807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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