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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冒着生命危险”上班,不是去混日子!


刚来深圳那一年,住在梅林关附近,楼下就是公交站,每天七点零五分,我都会准时出现在包子 铺旁边的站台排队等车。
通常,我会买上两个馒头,边啃边等;要是哪天起得晚,为了追上即将“扬长而去”的头班车, 也不得不果 断选择饿肚子。 公司每天八点半上班,车程大约三四十分钟。主要取决于路上是否堵车。下了车还得走十多分钟。因而,几乎每天一下车,我都是一路小跑过去。 遇上周一车流量高峰,过马路的时候心急如焚。生怕迟到——迟到就要罚款,可工资又那么低。 某日赶时间,就在平日里过马路那个口,当我正要快步穿过人行道的一瞬间,眼前突然窜出一辆 大巴车,几 乎是“贴”着我的脸 呼啸而过。吓得我两腿发麻、心里直怵。 走到公司,大家笑脸盈盈,谁也不知道你刚才经历了什么,只暗暗庆幸自己命大。 后来换了个住处,改坐地铁。于是又开始了别样的“用生命上班”的日子。我住的地方有四号线穿过,而这是深圳最为拥挤的一条线。原因不说你也知道:因为这个片区房租便宜。 刚毕业穷啊,没办法。谁不想要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呢?然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就是偶 尔想想而已 。地铁上的“惊险”也绝不亚于公交。几乎每一天都在上演“虎口拔牙”的一幕: 车门刚一打开,不待车上的人下来,堆在外面的人墙“哗”一下封住车门,站在前面的人只感觉 到背后一阵 巨大的推力,旋即就被送进车厢,狠狠地撞在前面的乘客上,后面的力量还在延续,直到把你挤成肉饼,再也插不进一条葱段儿。 有好多次,我滞留在站台上,看着被车门夹住半身的人一脸淡定地望着车门再次缓缓打开,心里 真不是滋味 :“要是此时车门坏了怎么办?”“要是列车突然开动怎么办?”想想都觉得可怕。 所以,虽然住地离公司很近,我也不得不多花一点时间才能到公司。因为,我实在做不到那种不 要命的境界啊!为了几千块的月薪天天冒着搭上小命的风险——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宁愿每天早到几分钟或多等几趟车,也不愿去抢那三五分钟! 与朋友聊起上班途中的窘态,朋友开玩笑说:“人生百分之八十的烦恼,都是因为穷!”明知这是句废话, 还是觉得有些可笑。 每天在路上疲于奔命的时候也会想:要不租个近点儿的房子吧!但摸摸钱包,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能省点省点吧!”还就是钱的问题! 去年底换了工作,原先的住地离现在的公司实在太远,每天来回至少耗费3个小时在路上。开年回来我就一 直在“谋划”搬家的事儿。上周末总算有了着落。 如今我可以每天骑十分钟自行车 去上班了! 只是,每个月房租的开销增加了三分之一,且居住条件也没有以前的好了。搬过来那天,我在朋友圈“汇 报”了一下这件事,未曾料想,评论中竟有那么多人不约而同地说:“时间比金钱更重要 ,值!” 看来,是我此前低估了搬家这件事的意义。 想想也是,一天多出三小时,够我做多少事情啊!即使什么也不做,那我也赚了三个小时的睡眠 ,起码保证了我的休息时间。 最最重要的是,我不需要每天“提着脑袋”去上班了! 说到这儿,我就忍不住想到 某位哲学家说的一句话,大意是:“生活最大的意外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哪天出门就被车撞死。” 每天地铁转公交,公交转自行车,自行车再转走路——在路上被车撞死的几率都比别人高出几个百分比。 但你都扛下来了。因为你也会想:不去上班,谁给我发工资呢?没有收入,一家老小怎么办?所以,你还是坚持每天“ 冒着生命危险”去上班!风雨无阻! 然而,当我看到某些人每天不要命地搭上车,却是去公司混日子,又不禁怀疑起上班这件事的意义来。明明在同一家公司(甚至同一个岗位)上班,有的人赚到钱的同时还赚到了能力;也有人毛钱没赚到,还白白浪费了自己的青春。 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老实说,如果上个班只是为了那几千块钱薪水的话,层次太低。一个是,几千块钱的薪水只够续命,不值得你用大好青春交换;另一个是,如果只考虑赚钱的话,比坐办公室强的工作实在太多 了。 一个二线城市的熟练砖工每天也能挣三五百块,并不比你蹲办公室差不是? 朋友对我说:“想要挣大钱,一定要创业。”我深表同意。 不过,创业也不是拍拍屁股就创的呀。好歹咱也在创业公司待过,对其中的艰辛深有体会。没有哪 一家创业公司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的,如果有,那一定是假的创业公司。 我何尝不知道只有创业才能挣大钱呢?只是我更清楚:现在的自己还只能挣小钱。不是我目光短 浅,只是我选择了脚踏实地。 我之所以还在上班,是因为上班这件事还能带给我“能量”。这份能量包括技能的提升、经验的积累, 人脉的拓展等等,而这些,远比那几千块薪水重要得多。有朝一日我认为火候已到,我自会毫不犹豫地 放弃工作。不需要谁怂恿。 在此之前,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人!不是为公司,只是为自己 。说得直白一点,我竭尽所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就是利用平台提供的机会打磨自己! 听起来有些自私,但事实上,这对公司和个人来说却是双赢——公司买断了你的时间和劳动成果 ,而你在创造价值的过程收获了薪水和技能,谁也不欠谁。 而当你在混日子,表面上看是公司蒙受损失,实则损失最大的是自己。大好青春岂是几千块钱 能够等同的呀! 黄子华说:“打工仔的心态就是,老板出粮(发工资)给我,不是因为我为公司做的事,而是因 为我为了这份工,我没有为自己做的事,不是因为公司得到了什么,而是因为我失去了什么,所 以公司给我的那份人工,严格来说不是工资,是赔偿。” 23岁到33岁,是人生的黄金十年,也是一个人爬坡向上的阶段。这一段,你可能一无所有,但却拥有无限的可塑性。为了一点点“赔偿”,甘愿让自己中止成长,显然不明智。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形同鸡肋的工作,要不要辞?》。我的答案是:必须辞,但你得hold住。如果仅只是扔掉一根鸡肋,又捡起另一根鸡肋,这是何必? 生活不易,一个人在异乡打拼更难。谁不想早点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呢?然而,现实终究是残酷的。你很难在只坐得起公交地铁的情况下去租一个市中心的房子;你也很难在只吃得起十三块的盒饭的情况下天天去吃大餐。 但是,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自己在吃了那么多苦之后一无所获。 我搬家了,比上班方便更令我兴奋的是,我每天多出了三个小时可以用来塑造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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