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4年第一批)
- 综合资讯
- 2024-09-27 00:36:02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浙江嘉兴市,现有梁林和平湖2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6个岗位共2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指的是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下情形同等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从2024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4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4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0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jxxyrczpzjxu/"招聘岗位"栏目完成报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2月19日左右在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jxxyrczpzjxu/和我校人事处网站://rsczjxu/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方案。
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3考前线上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学校将通过线上方式确认参加此次笔试的人员,给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发放准考证,未确认人员不视为具有完整的应聘资格。具体方案和事宜将于2024年2月19日左右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笔试
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7月前)。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不宜聘用的,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性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rsczjxu/);
2嘉兴学院人才招聘(://jxxyrczpzjxu/);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lsbtzjgov,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592147,13957369273陈老师
附件:嘉兴学院招聘计划表(2024年第一批)xls
2024年1月28日
来源:://rlsbtzjgov/art/2024/1/28/art_1443681_58928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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